当前位置: 首页 >> 部门简介 >> 工作职能

喀什大学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能

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自治区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、法律和行政法规,结合学校不断变化的实际,制定关于招标采购、国有资产管理、土地房产管理等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,推动三个科室业务正常开展。

(二)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汇总统计、建帐、清查核实、移交、处置、审批、资产数据管理等工作。

(三)负责学校各类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,制定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制度、工作流程等规范;招标采购计划的审核报批;宣传贯彻国家、自治区招标采购管理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执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,做好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工作。

(四)负责办理学校土地权属证明,公共用房的产权、调配等动态管理、公有住房等的产权管理。

(五)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长:刘国文

副处长:

招标采购办公室:张 科长 丁荣年 副科长

房产管理科: 张继鸿 科长

  资产管理科: 科长